不用等明年1月1日了,深圳存量公积金利率今年7月1起开始下调!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遇国家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公积金中心应当按季度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2024年5月18日之前深圳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024年5月18日之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2024年5月18日(含)之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回到苏州来看,目前已执行最新的公积金利率,即首套2.85%,二套3.325%。
存量、已签约未放贷的,都会跟着降。
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4年5月18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这是继2022年10月后,全国再次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并且首套、二套都降低,存量也能调整,无疑是普惠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