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厦门拟发新政!新规明确,保障房自合同约定交付满3年后,购房人家庭可自由购置其他房产,且因工作、生活等实际需求可不限制出租。
厦门此次新政能够有效的能解决部分保障房,因限制过多导致闲置或退房现象。调整政策可提高保障房使用效率,使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有需求的群体,同时减少财政负担(如回购压力)。不难看出,此次政策松绑,为持有保障房的刚需群体创造"以小换大"的置换通道,释放改善型购买力,同时增加租赁市场供给,缓解特定区域住房压力!随着苏州城市的保障房项目越来越多,未来也可参考此类政策来释放新需求!

新规明确,保障房自合同约定交付满3年后,购房人家庭可自由购置其他房产,且因工作、生活等实际需求可不限制出租。原因为何?有何影响?一起来看看!厦门这类房产解除限售和出租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售后管理进行重大调整。
此次新政的核心变化集中在两大维度,精准回应保障房家庭的实际需求:
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起满3年,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可另行购置其他房产。这意味着,满足年限要求的保障房家庭无需再为 “名下有保障房” 而失去改善购房资格。在上述年限条件下,因家庭成员工作调动、生活便利、子女就学或家庭人口增加等合理原因,保障房可不受限制进行租赁。此前的出租约束被全面打破,为家庭提供更多资产灵活配置空间。据悉,该通知11月17日发布,将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意味着最快12月中下旬可落地执行!
政策覆盖范围涵盖厦门主流保障性住房类型,惠及大批保障房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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