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京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主要内容包括6大项:
完善生育保险保障政策、加大生育养育经济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教育住房配套措施、保障就业权益与提供便利、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针对这6大项,提出了19条举措,其中包括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对在南京无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生育一孩也将享50%社保补贴;今年起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失业保险金3倍加发;生育津贴直达个人账户等生育利好政策
重点关注:
1、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对在南京市无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2、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3、失业保险金3倍加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4、落实育儿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直至其年满3周岁
5、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医保个人缴费减免: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减免
6、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分担机制:调整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按企业实际缴纳费用的50%、50%、8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自生育当月开始计算,共补贴6个月
7、实施住院分娩范围内费用“零自付”,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财政补助实行“免申即享”
8、扩大生殖健康保障范围: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椎管内分娩镇痛(无痛分娩)及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