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阶段
1.部分公办园开始开设托班。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2~3周岁幼儿入托,在优先满足本服务区幼儿入托前提下,可向周边区域拓展。(今年有多所公办幼儿园计划开设托班。)
2.进一步放宽新生入园条件。2024年起,非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太仓社会保险处于缴费状态就具备报名条件,各幼儿园结合报名情况有序招生。
3.取消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面积要求。当前我市幼儿园公办学位充足,取消原幼儿园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面积要求。即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总面积低于54平方米的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也可作为以房入学的依据。
4.取消五年一学位认定。当前我市幼儿园公办学位充足,取消原幼儿园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小学和初中不用再到幼儿园去查五年学位使用情况。
(二)义务教育阶段
1.修订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了《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优化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监护人有住宅房屋购房合同已通过网签流程的,不再需要申请积分入学;父母一方落户太仓(含集体户口)但其子女未随迁的无需参加积分。
2.提供便利化入学。为深入推进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以教育担当作为赋能营商环境提升,太仓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太仓市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全力做好企业外来用工子女便利化入学工作。
3.保留“以旧换新”入学资格。自《存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内,教育行政部门保留“以旧换新”置换成功的居民家庭在存量商品房施教服务区的入学资格。该家庭可凭相关协议通过“入学一件事”平台为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存量商品房施教服务区报名入学。如果存量商品房施教服务区出现变更,则按教育行政部门最新施教服务区划分为准。(学前段同样适用)
(三)高中阶段
1.取消奖励性指标分配。2024年起,指标生分配方案按苏州市文件执行,指标生计划按照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统招区域内各初中校。
2.预告指标生认定新办法。按照苏州文件,自2023级初一年级开始,享受指标生政策须满足地段生认定或积分入学等其他相关要求且在其服务片区初中连续在籍在读满三年。
3.调整了特长生招生办法。增加了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娄江新城校(筹)特长生招生方案,主要是足球方向。其他四所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都有微调。
4.调整了部分学校指标生最低控制线。对2024年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娄江新城校(筹)、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和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指标生最低控制线进行了调整。
5.新增省太中专“3+4”本科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通知》(苏教职函〔2024〕7号)精神,我市省太中专2024年起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与应用本科教育“3+4”分段培养项目(常熟理工学院),录取批次同四星级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