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吴中区发布新政,内容涉及房票延期、购房可享优惠价!
该新政为房地产未来发展带来了诸多积极影响与创新思路,通过给予不同比例的房票使用奖励,吸引被征收搬迁人积极使用房票购房。房票计息及利息结算方式,增加了政策的吸引力,进一步提升了他们使用房票的积极性,加速了资金向房地产市场的流入。房票实名制及使用限制,保障了政策的公平性与严肃性。此政策为房地产未来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未来有望看到太仓也能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类似灵活有效的政策。


被征收搬迁人初次即选择房票安置的,当房票使用金额达到票面金额的85%时,可以给予房票票面金额8%的奖励;当房票使用金额不足票面金额的 85%时,可以给予房票使用金额 8%的奖励。被征收搬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房屋征收搬迁实施主体可根据征收搬迁项目需要给予被征收搬迁人再次选择房票安置的权利,被征收搬迁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当房票使用金额达到票面金额的85%时,可以给予房票票面金额 3%的奖励;当房票使用金额不足票面金额的85%时,可 以给予房票使用金额3%的奖励。房票自出票之日起至购房之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止,票面金额参照出票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利息在购房时一并结算。为鼓励被征收搬迁户购买商品房,奖励系数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本实施意见规定的1.25倍。
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搬迁人, 可以在项目房源库内自主购买政府商定的商品房、定向安置性商品房或其他存量安置房,并可享受政府商定的价格。房票使用实行实名制,核发方式采用电子票证,按照房屋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房型分配结果,一户核发一票,也可以为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亲属使用房票的,需提供相关司法判决或公证等证明材料。房票不得转让、赠与、抵押、质押。









太仓房产信息咨询
添加微信,注明“买房”
太房热线为您服务
更多太仓楼市信息请继续关注-太房热线。

凡注明非太房热线来源的作品,作品版权归原发布媒体及文章作者所有。本网转载文章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亦不构成任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