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杭州发布新政,今后购房在杭州四个中心城区套数均不互认。
新政规定中的四个中心城区套数不再互认,这一政策调整对房地产发展意义重大。一方面,降低了购房者的成本,减轻了购房压力,有助于激发购房需求,尤其是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另一方面,从经济发展层面看,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新政通过契税政策的优化,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未来经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日,杭州房管、税务、规资三部门联合发文,对可享受首套及二套契税优惠的规则进行了调整。

按照此前规定,购买140㎡及以下住房,首套和二套契税均可减按1%征收,第三套及以上契税按3%征收。不过,首套及二套认定并非完全“按区认定”,而是将西湖、上城、拱墅、滨江四个中心城区视为一个区域。若滨江有一套,拱墅有一套,在西湖区再买一套即为第三套,契税按3%征收。
根据新政,今后四个中心城区套数均不互认,像上述情况在西湖区再买房,依然可以被认定为首套,契税减按1%。这就意味着,一套总价500万元的房子,契税可省下约10万元左右。
全文: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各区、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各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向好,进一步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浙财税政〔2024〕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套数查询规则调整如下:
一、购买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范围内住房的,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的住房套数查询范围确定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
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21日起执行。2025年4月21日前,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尚未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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