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确认!四大行细则出炉!

栏目 : 其他 来源 : 苏州楼市、太仓发布等 日期 :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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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9月7日分别发布公告,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对调整范围、调整后的利率水平、调整方式等进行解答,及时回应客户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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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大行公告内容,此次调整范围是: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果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也符合本次调整范围。


此次四大行明确了调整规则,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与贷款发放时间、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情况相关。


根据公告,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以及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利率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全国政策下限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利率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全国政策下限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哪种情况,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银行将不作调整。对于当初选择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各家银行表示,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浮动利率调整执行。


此次四大行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大部分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但如果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或者“二套转首套”等特殊情况的,需要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四大行均表示,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疑问,可详询贷款经办机构或拨打客服热线。


1、哪类房贷可以调整利率?

四家银行符合调整要求的房贷类型基本相当。


工商银行称,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是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二是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三是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


其中,首套个人住房既包括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的,也包括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


工商银行称,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2、可以调整到什么利率水平?

四家银行的利率调整规则也大致相当,分三个不同阶段予以安排。具体看:


以农业银行为例,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3、申请下调首套房贷利率需要自己操作吗?

四家银行均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了批量调整安排。


比如,工商银行称,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中国银行称,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9月25日起,客户可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在“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模块下,对您名下房贷是否符合调整条件、调整进度及调整结果等情况进行查询。


4、哪类房贷利率需要自己向银行提出申请?

总体看,“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未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等,需要客户额外操作。


比如,工商银行称,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工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5、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请?

工商银行称,线上渠道方面,该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线下渠道方面,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该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农业银行称,将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可于2023年9月15日起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


中国银行称,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手机银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但需要通过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来源:苏州楼市、太仓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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