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徐州发布通知,出台6条公积金新政,6月1日开始执行!
新政规定缴存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在徐州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次数限制。这一举措极大地释放了改善性住房需求。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住房公积金,并将补缴金额纳入贷款额度测算范围,这一政策创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贷款机会,有助于提高他们的购房能力。太仓可以借鉴徐州经验,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政策,提高政策的灵活性!

刚刚,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出台6条公积金新政,公积金买房范围再一次扩大,6月1日开始执行!

1、更好满足改善性自住住房需求
缴存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我市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长三角地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或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均可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4、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离开我市且账户封存满6个月或在我市未重新就业且账户封存满12个月,未在异地有正常缴存账户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离职提取。凡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个人账户设立之日起一次或多次自愿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与已缴存金额之和不超过规定上限,可一并纳入贷款额度测算范围,实现快贷多贷
鼓励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金融机构推出“徐州惠农安居贷”项目,缴存人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其他金融优惠政策。

事实上,今年以来,徐州楼市的新政主要集中公积金维度——
1、5月1日,徐州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新政,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最低首付比例均由20%调整为15%。1)降低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最低首付比例: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最低首付比例均由20%调整为15%。2)延长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限:借款人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后,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限由结清后3个月以内延长至1年以内。3)调整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夫妻婚前各自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记入婚后家庭的贷款次数。4)放宽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限制条件: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月还款额的6倍,即可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仍可以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5)开通逐年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房人在未开办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日前1年内已偿还贷款的本息总额。

2、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分点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楼市不起来,政策不会停。今年,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仍是主要目标,一大批利好政策陆续落地,对于普通买房人而言,现在买房,价格、政策都比较到位,可以选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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