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六大银行发布公示个人贷款利率上限,8月1日起,1年期、五年期房贷利率上限为LPR+0.5%!
新规最核心的变化,是把房贷利率上限明确锚定在“LPR+0.5%”,意味着无论市场怎么波动,银行最多只能在LPR基础上加点,过去那种因信息不对称、捆绑收费导致购房成本模糊上浮的空间被彻底锁死。对房地产行业来说,发展不会因此重回暴涨老路,而是朝着成本透明、风险定价、稳健可持续的方向转型。短期提振信心,中期规范秩序,这才是这份公告对房地产更深层的价值。

突发
六大银行发布公示
个人贷款利率上限定了
8月1日起
1年期、五年期
房贷利率上限为LPR+0.5%

8月1日开始,《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施行,这也就意味着,此后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贷款人必须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也就是“贷款明白纸”。
根据规定,“贷款明白纸”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7月31日,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在内的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股份行发布了多项个人贷款业务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六家银行均表示,对其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各息费项目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折算为年化水平,且其加总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
对于新发放个人贷款收取的贷款利息年化水平上限,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银行利率水平相同:
- 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6%;
-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公示明确:
- 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
-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需注意的是,六家银行在公告中都提示,以上为利率上限,具体办理贷款利率以贷款行与客户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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