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房地产税试点名单和城市房地产数字化进度相关,苏州疑似在第二批名单中。
目前涉税房地产数字化转型工作已经有不少城市完成了,第一批名单有:江苏徐州、南通、扬州、广东清远、广西南宁、柳州。
第二批:河北石家庄、山西运城、江苏苏州、泰州,浙江建德,安徽宿州、马鞍山,山东青岛、威海,河南开封、济源,广东韶关,四川德阳等。

3月26日前财政部长楼继伟在《比较》发表《新时代中国财政体系改革和未来展望》一文中表示: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2021年,财政部等四部门就在北京召开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当时很多人都在讨论,哪些城市会被纳入试点呢?去年年底,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经中心副理事长、国家统计局原局长宁吉喆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题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的署名文章。文章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利器。对于如何完善税收调节机制,宁吉喆提出四方面举措:第一,优化税制结构。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第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第三,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第四,完善税收征管。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提升税收监管能力。“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一下子就让房地产税这四个字热度再次攀高。但是,无论是前财长的发言,还是去年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提到:“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
都让人觉得,房地产税是迟早会落地的。只不过,前几年国内由于疫情的影响,并不具备房地产税改革推广的条件。不过,眼下疫情已经成为了过去式,经济正在逐渐回暖,房地产税“卷土重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一方面是改革的迫切性,另一方面,可能是改革时机似乎已经到了。很多城市卖地收入大幅缩水,地方财政拮据。如果能尽快将房地产税给理顺,探索出一条可行的推行方案,那么对缓解土地财政的压力,可能会发挥很大作用。
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评论表示:“暂无新提法,继续稳妥而不是加快推进”。但亦有声音认为,“这意味着房地产税要正式进入立法计划,可能会成为2023年立法规划的重点之一。”支持这种声音的依据是,地方财政要“撑不住了”,亟需新的稳定的增长点。目前,我们国家的房地产税征收细则还没出台,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但可以说预见的是,未来房地产税真的开始征收,会有一下三点影响:
- 房屋持有成本会增加,未来老百姓持有房产的意愿会下降。比如,以前可以以租养贷,但落实房地产税后,租金是否还能覆盖这些成本呢?
- 对于炒房客是致命打击。未来炒房的门槛将进一步拉大,房地产税落实后,炒房客将进一步被挤压出市场。
- 对买房者的预期会产生影响,未来“只涨不跌”的心理或得到调整。闭眼买房时代过去了,买房如炒股,眼力变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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